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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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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被查44次?企业如何拒绝重复检查?监督案例解析

2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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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要点】

该案例揭示了行政执法中“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顽疾。缺乏统筹协调、能联合而未联合的检查方式,频次过高、人数过多,会干扰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

针对企业反映的强烈问题,经调查核实问题属实后,市级监督局制发督办函,责令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整改。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落实,通过加强工作统筹,创新实施“综合查一次”模式,将相近的检查任务进行合并,从源头上减少了重复入企检查。

该案的整改取得了显著的量化成果和制度性突破。2025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同类企业的行政检查频次较2024年同期大幅降低了33%,而问题发现率反而提高了29.6%,实现了为企业减负和为执法增效的双赢。楹庭律师认为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它通过强化层级联动监督,不仅有效回应了企业关切,更推动了执法模式的系统性优化,为各地建立健全“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制度完善”的工作模式、整治执法乱象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案例:内蒙古区市两级共同监督某市应急管理部门检查方式不合理案
 
【关键词】
 
检查方式  挂牌督办  共同监督  综合查一次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内蒙古某矿业公司向自治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反映,该公司位于某市的2个下属企业,2024年共接受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各类行政检查和指导44次,接待检查人员336人,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专班对该问题线索挂牌督办,自治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与当地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共同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成工作组,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经调查核实,企业反映问题属实,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缺乏统筹协调,存在检查流程优化不足、能联合检查未联合、检查频次偏高的情况。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发督办函,责令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整改。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落实,加强工作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检查。2025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同类企业的行政检查频次较2024年同期降低33%,问题发现率提高29.6%。

【典型意义】
 
入企检查频次过高、人数过多,随意检查等问题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节奏,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企业反映强烈,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本案中,内蒙古自治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挂牌督办,区市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有效回应企业关切,查实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执法部门积极完成整改,指导其制定长效举措,提升行政检查质效。该案体现了强化层级联动监督对推动执法模式优化、纠正执法偏差、规范执法部门履职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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