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官方电话:

400-008-3855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楹庭律师详解:行政承诺未兑现,信赖利益如何索赔?

2026-4-17
浏览量 330

【案件要点】

某机械公司作为传统铸造企业,为配合当地新能源汽车产能置换工作,自 2022 年 9 月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多次沟通,并为此完成职工遣散、设备拆卸、供应链中断等停产准备。2023 年 4 月,市主管部门会议通过产能置换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给予一次性设备设施补偿。然而 2023 年 5 月,因政策变动,经信局暂停履行会议纪要确定的义务。企业认为其基于对会议纪要的信赖已无法恢复原有生产,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经信局继续履行职责并赔偿损失。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行政机关形成的会议纪要是否构成法定职责?企业基于信赖利益作出的处分行为是否应受保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机械公司因信赖政府会议纪要已开展实质性产能置换工作,继续从事原生产已不可能,而转产升级更符合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楹庭律师】分析指出,此案适用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允诺后,相对人基于信任对自身权益进行处分,该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协调化解建议函,明确指出被诉行为的违法性与败诉风险。经联动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经信局牵头对企业老旧设备处理及产业升级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企业撤回起诉。截至 2024 年 1 月,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企业顺利转产。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彰显了行政审判在保护民营企业信赖利益、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同样能孕育新动能。法院通过出具协调化解建议函的方式,既为行政机关”不敢调”消除顾虑,又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与政府公信力。此案确立了重要裁判规则:行政机关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必须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信赖利益,践约守诺方能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而言,遇到类似情形时,可依法主张信赖利益保护,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某机械公司诉浙江省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履行会议纪要案——因信赖政府会议纪要作出相关行为,构成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的事由

【基本案情】

某机械公司系传统铸造企业。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落实当地新能源汽车结构项目产能置换工作要求,自2022年9月起多次与某机械公司沟通产能置换事宜。某机械公司为此进行包括职工遣散、拆卸设备、上下游供应链中断等停产准备。2023年4月,某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相关铸造产能置换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参照当地转型升级小铸造企业处置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设备设施补偿。2023年5月,因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暂停与某机械公司的产能置换事宜。某机械公司认为其已为产能置换做好前期准备,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履行会议纪要确定的职责给其造成重大损失,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继续履行案涉会议纪要确定的义务,并对企业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会议纪要确定的产能置换职责。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某机械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实地调查查明,某机械公司因为信赖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产能置换工作,继续从事原来的生产已不可能,而企业转产升级更有利于其经营发展。人民法院遂向行政机关发出协调化解建议函,指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与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明确协调化解的理由和化解方案。经联动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由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对某机械公司的老旧设备处理及产业升级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某机械公司主动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截至2024年1月,和解协议内容已履行完毕,某机械公司顺利转产。

【典型意义】

“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助推落后产能置换,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必然选择。在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信赖利益。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允诺后,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处分,该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充分关注民营企业核心需求,立足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之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以出具协调化解建议函的方式提出具体的实质化解方案,既为行政机关“不敢调”消除顾虑,又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公信力。该案充分彰显了行政审判在监督行政机关践约守诺、助力民营企业绿色新生、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

上一篇:

下一篇: 已是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