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胜案 |诉讼策略决定成败!楹庭律所王贺婧律师“行政+民事”协同策略,为当事人开辟维权新思路
引言:当民事维权陷入死胡同,有经验的律师如何破局?
在涉及商业建筑租赁、买卖的合同纠纷中,许多当事人往往陷入“就合同谈合同”的思维误区:当对方以“建筑合法有效”为由拒绝退款、赔偿,甚至反诉要求支付租金时,民事诉讼很容易因“合同形式合法”而陷入被动。
近日,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王贺婧律师代理的一家企业涉及到的商业建筑合同纠纷案,就通过“行政法+民法典”的协同策略,成功打破僵局。面对复杂的法律困局,王贺婧律师绕过民事合同的条款争议,从行政法角度切入,推动主管部门认定被告某管委会授权管理下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为违法建设并责令限期拆除。这一策略直接为当事人后续的民事索赔铺平了道路,充分展现了有经验的专业律师“跳出纠纷看本质”的专业智慧。
案件困境一:民事程序受限,合同无效主张无路可走
本案当事人王某(化名)承租某区管委会授权管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铺用于经营酒吧。纠纷发生后,王某发现案涉商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属违法建筑。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据此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但法院并未支持。法院认为,房企已提交《临时商业用房申请》等材料,区管委会2017年已将案涉商铺批复为临时建筑,并延长期限至2023年2月,故认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合法有效。王某申请对涉案批复进行真伪鉴定,却被民事法庭以不属于民事案件审查范围驳回,民事程序完全无法审查批复真实性,当事人合同无效的维权路径被彻底封死。
案件困境二:行政诉讼遇阻,案件陷入程序空转僵局
民事途径无法审查批复真伪,王某转而提起行政诉讼,意图通过行政审理查清临时批复的真实合法性。但行政法院直接以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彻底阻断了核查批复真相的渠道。一边民事不审、一边行政不受理,民行两大救济途径双双失灵,当事人有理无处诉、有疑点查无门路,案件陷入程序空转、救济绝境,常规诉讼方式已完全走不通。
律师破局:接手“双重绝境”案件,逆势突围,重塑破局路径
王贺婧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时,案件早已陷入终审僵局。此前当事人尝试提起的行政诉讼,因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被法院裁定驳回,这意味着当事人既无法通过行政诉讼直接撤销违法的规划许可,又无法在民事诉讼中推翻基于该许可建立的合同效力。当事人维权之路已然陷入民行双重受阻的“双重绝境”。
面对这一复杂困局,王贺婧律师没有在死胡同里硬撞,而是跳出传统民事合同条款争议的固有思路,重新梳理法律关系、调整办案策略。她敏锐地意识到,要打破僵局,不能仅靠“修补”民事证据,而必须“另辟蹊径”,从行政合规视角精准切入。
行政先行,“釜底抽薪”
王贺婧律师制定了“行政先行、民事跟进”的颠覆性策略。核心思路是:不再纠缠于民事合同的细枝末节,而是直接启动行政监督程序,从根本上否定涉案建筑的合法性,再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彻底推翻原判决的逻辑基础。
精准锁定“临时建筑”的三大致命违法点
王贺婧律师团队对涉案建筑的审批文件进行了穿透式审查,发现了其背后隐藏的严重违法问题:
1)“临代永”的典型违法形态: 涉案建筑为两层钢架结构,总面积达1800多平米,明显属于以临时建设名义修建永久性建筑,直接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临时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强制性规定。
2)超越法定期限的非法存续: 即便按照对方提交的批复,其延期期限也已于2021年届满。此后,该建筑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继续用于商业经营,其存在本身就是违法的。
3)审批主体的职权瑕疵: 相关管委会的审批行为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是本案的另一大突破口。
启动行政监督,让违法建筑“现出原形”
基于上述扎实的法律论证,王贺婧律师没有选择漫长的行政诉讼,而是采取了更为高效的行政监督路径。她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和证据材料,明确指出涉案建筑的违法性及原批复的合法性危机,要求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这一策略迅速取得了决定性成果。2026年4月,正值当下, 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认定:涉案临时建筑使用期已届满,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在30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
衔接民事诉讼,彻底扫清维权障碍
拿到这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逆转。这一行政认定从法理根源上直接否定了案涉合同的合法效力。委托人可以立即将其作为核心新证据,用于后续的民事再审或诉讼程序中。
该认定成功打破了案件原有的僵局,为当事人后续民事索赔维权扫清了关键障碍、铺平了法律路径。当事人不仅无需继续支付租金,其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的诉求也得到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充分彰显了专业律师在民行交叉疑难案件中逆势破局、绝境寻路的专业功底与全局智慧。
律师建议:有经验的律师,懂得“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本案的成功,堪称“行政+民事”协同诉讼策略的教科书式典范。王贺婧律师通过此案,为面临类似困境的当事人提供了三点至关重要的专业建议:
1)跳出“就事论事”的思维,找到纠纷的“根”。许多民事纠纷的根源,往往隐藏在行政行为中。当民事法庭因一份“红头文件”而作出不利判决时,不要轻言放弃。有经验的律师会全面梳理案件脉络,找到影响合同效力的核心因素——如果标的物本身违法,那么支撑其“合法”的行政行为就必然是案件的“七寸”。
2)善用“行政+民事”协同,形成维权合力。 行政诉讼、行政监督与民事诉讼并非互相排斥,而是可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组合拳”。通过行政监督推动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否定合同的合法性基础;而民事诉讼中的困境,又能为行政维权提供明确的靶点。这种“多线并行”的策略,往往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3)重视证据的“反哺”作用,让行政文书成为民事维权的“利器”。 在本案中,《责令改正通知书》不仅是行政查处的结果,更是民事诉讼中证明合同无效、推翻原判决的“王牌”证据。有经验的律师会注重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尤其是行政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它们往往能成为扭转乾坤的关键。
结语:专业律师的价值,在于“为当事人找到最优解”
从民事结果的绝望,到通过行政维权绝地反击,本案的成功充分证明:有经验的律师,不仅懂法律条文,更懂如何运用法律策略解决实际问题。
王贺婧律师通过“行政法+民法典”的协同策略,不仅让1800多平米的违法建筑被责令限期拆除,更从根本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正是专业律师的核心价值:不局限于单一法律领域,而是综合考虑案件的整体脉络,找到最根本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法之楹、信于庭”的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让每一个纠纷都能得到实质性解决。

本案主办律师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王贺婧律师

王贺婧律师
王贺婧律师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专注于行民交叉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办理
中国政法大学制度学研究学院 现代企业制度研究所 研究员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 调解员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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