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分享 | 行政复议联动调解,助企快速获赔496万
【案件要点】
本案表面是保险公司对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答复不服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实则源于高速公路垮塌事故后的保险理赔争议。申请人申请公开地质灾害成因报告,旨在明确事故责任以解决理赔纠纷,体现了行政程序与民事纠纷的交织性。此类案件需透过形式看本质,避免机械办案。
行政复议机构并未局限于审查信息公开行为的合法性,而是主动识别案件背后的实质诉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联动机制。通过民行争议一体化调处,促成保险公司与施工单位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496万元赔偿金,申请人随之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典型意义在于展现了“复调对接”机制的实践效能。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通过穿透表象、整合资源,从源头破解民行交织难题,不仅妥善履行了保险理赔,也同步化解了行政争议,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水平,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楹庭律师认为此模式值得推广,遇到类似的行政诉讼纠纷,还是要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维权。
某保险公司不服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
案情摘要
申请人某保险公司因与施工单位就某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垮塌事故理赔问题产生争议。为明确事故成因,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案涉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因对该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形式上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不服,实质上是保险理赔争议,只有同步化解才能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机构主动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调解团队,对民行争议一并进行调解,最终促成申请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由申请人一次性支付496万元保险赔偿金,同时主动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典型意义
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重在穿透表象、找准症结、定分止争。本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没有局限于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是透过申请人的法律诉求精准识别其实质利益诉求,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模式,整合多方资源,构建“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对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一体调处、一体化解,从根源上破解民行交织叠加难题,最终实现保险理赔妥善履行,行政争议同步化解。该案充分展现了“复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践效能,有力提升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