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官方电话:

400-008-3855
法律政策

法律政策

楹庭普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行政机关将被追责!

2025-9-12
浏览量 752
不知道你是否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形:企业经营中突然收到一纸罚单,却说不清依据何在;或是办理某项手续,被行政部门“踢皮球”来回折腾;甚至因行政决定不公提起复议或诉讼,结果却石沉大海、遥遥无期。

长期以来,不少企业和个人在面对行政执法时,常常感到无力与无奈。“处罚说罚就罚,申请复议石沉大海,打诉讼更是赢了官司输了时间”——这已经成为许多人熟悉的痛点。

如今,这一局面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

近期,河南漯河、江西赣州多地陆续出台《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标志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追责机制开始全面铺开。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有错必纠,违法必追责!

办法明确了11类应当追责的过错情形,包括超越职权、程序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等导致案件败诉或纠错的行为,并强调对“反复纠错”“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6类行为从重追责。

这一新机制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两大利好:

行政机关“不敢犯错”了。追责机制像一把利剑高悬,促使执法人员在作出每一个行政决定前都必须三思而行,严格依法办事,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争议的产生。

案件解决速度更快了。许多行政机关为避免败诉追责,更倾向于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主动解决问题,这大大缩短了争议解决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这一变革的意义远不止于个案纠错,更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实质性一步。

它打破了长期存在的“权大于法”困境,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对市场主体而言,这意味着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行政执法随意性的降低,使企业能够更加安心经营,无需再为“不确定的执法风险”而担忧。对普通民众而言,这意味着权利保障更加坚实有力。面对行政机关,不再处于绝对弱势地位,而是有了真正有效的制衡手段。

依法行政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正在变为可操作、可追责的具体制度。这无疑是法治进步的重要体现,值得我们每一个人为之点赞!

上一篇:

下一篇: 已是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