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精选案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吉林某区监督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不当案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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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评查 非法行医 行政处罚 事实不清 裁量不当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吉林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集中评查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区卫生健康局以非法行医为由给予当事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中,认定违法事实持续时间的证据不清,且能作为证据确定的违法收入仅为一笔500元转账收款。针对此问题,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执法监督人员、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研究,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裁量基准适用不准确、处罚畸重问题。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对区卫生健康局不当处罚决定进行纠正。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根据监督意见,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并组织执法人员重新调查,固定证据,严格按照行政裁量基准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证据不足、裁量不当,是乱罚款的重要表现之一。处罚畸重不仅直接侵害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执法机关的公信力。本案中,区卫生健康局在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的监督下积极组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流程,强化了内部合法性审核,有效避免了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提醒执法部门必须恪守法治底线,严格落实行使裁量权制度,让每一个行政处罚决定都能经得起法律检验。